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苗栗縣申請設置招牌廣告物及樹立廣告物執行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2 月 2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 1130104123 號令
法規體系: 工商發展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