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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苗栗縣公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核發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5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苗縣府建管字第9000040787號 函
法規體系: 工商發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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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十日苗栗縣政府建管字第 9000040787 號函訂定全文1 5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