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九日苗栗縣政府八九府稅財字第 890600000
6 號公告訂定發布;並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910003712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8、14、17、18 條;刪除第 13 條;並增訂第 15-1
條條文;並溯自九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七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005636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114年7月2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140142572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