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八日苗栗縣政府府祕法字第 8900009053 號
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日苗栗縣政府(89)府行法字第 8900054815
號令修正發布第 6、9 條條文;並刪除第 14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六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900002535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6~16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六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2009196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4、6、7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四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60130733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第 2、4、7、9、14 條條文;並溯自九十六年六月二十八
日生效(原名稱:苗栗縣文化局組織規程)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六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7011686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4~9、12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0106217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4、5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四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90008949 號令
修正公布第 4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三十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90054774 號令
修正公布第 4 條條文
10.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十七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10074687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4 條條文
1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二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4020565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4、7、16 條;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四日施行(
原名稱: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組織規程)
1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十四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6004788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6、11、12、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80125559 號令修
正發布部分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1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十一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120158301 號令修正公布第4、16條;並自一百十二年十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