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苗栗縣政府府秘法字第 880010169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七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005627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條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1017151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1 條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十八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4005478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1 條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九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70065684 號令
修正發布第3條、第11條、第20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110032333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