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苗栗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0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90006318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八日苗栗縣政府八九府行法字第 8900087857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77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二十四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40122182 號
  令修正公布第 7、12、47、53、54、64~66、75  條條文;並增訂第 3
  8-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0106157 號
  令修正公布第 2、7、12~14、17、28、47、59、63、65、67、68、70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三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0020078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8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10124956 號
  令修正公布第 48、49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三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20001748 號令
  修正公布第 7、26、48、49 條;並增訂第 5 條之 1及第 51 條之 1條
  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二十三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80163801 號
  令修正公布第48、49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九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90006318 號令修
  正公布第7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