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苗栗縣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必要之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1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4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0980056257號
法規體系: 教育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八日苗栗縣政府府秘法字第 8900009052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七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0056257 號令增
  訂發布第 5  條條文;原第 5  條條文遞改為第 6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