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五日苗栗縣政府府祕法字第 8800038698 號令訂
定發布;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六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8900084768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3、5、6、10、1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六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910008664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5、1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2005043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5、7、10、11 條條文;並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施
行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三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6011367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5、7、10、1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二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0103328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7、9、10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五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110084928 號令
修正發布第5、7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