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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6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90185468號 令
法規體系: 建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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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30062467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41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六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002424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6~8、10、11、12、13、14、16~18、25、26、28、31
  條條文及第 2  章章名、第 3  章章名;增訂第 11-1、12-1 條條文;
  並刪除第 2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十五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90185468 號令
  修正公布全文4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