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八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90102799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10033234 號
令修正發布第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十三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70137327 號令
修正發布第6條、第7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七月十六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80385946
號令修正發布第4、5、10條條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六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