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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苗栗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1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0980224114號
法規體系: 地政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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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五日苗栗縣政府府祕法字第 8900004930 號令
  制定公布
2.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十三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9000072859 號令修
  正公布全文 30 條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五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40011284 號
  令發布修正第 1~15、17~19、26、28  條條文;增訂第 29-1 條條文
  ;並自公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70203089 
  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第 1~9、11、12、16、17、20~23、27~29-1 條
  條文;增訂第 9-1、12-1、27-1、28-1  條條文;並刪除第 10、24、2
  6 條條文(原名稱:苗栗縣辦理公共工程拆除建築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
  )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0224114 
  號令修正公布第 7、11、12、23  條條文及第 3  章章名;並刪除第
  15  條條文